阿坝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近年来,县委政府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理清了责任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是保障,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二是夯实了主体责任,实现了党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到“全面”责任的转变,让党风廉政建设成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不仅仅是领导,还要负总责、担主责。三是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格督查问责,双管齐下,纠正了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净化了社会风气,传递了正能量。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以“四个强化”,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强化责任分解。及时调整完善县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中共阿坝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层层拟定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将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县级领导、乡镇(场)和部门。县委书记与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和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乡镇(场)党委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县长与各副县长、政府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并针对每个部门的不同工作性质和职能合理设置了个性化目标任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单独奖惩,使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主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强化工作部署。结合党代会、县纪委全会等会议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先后9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县政府党组、县委政法委等部门组织召开了廉政工作会议,对本系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了具体安排;各乡镇(场)、各单位按照县委和县纪委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贯彻落实。县委书记专题听取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乡镇(场)党委书记专题汇报20余人次,听取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案件查处情况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形势分析汇报6次。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委班子成员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三是强化考核评估。县委政府严格按照《阿坝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强化考评。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府目标督查办定期对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2个乡(镇)党委书记和1个县直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始终把监督工作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注重做到关口前移,以监督促进工作的有效落实。在今年6月23日,县委政府主动出击,开展作风突击检查,59名干部职工因在上班时间喝茶、打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以此次案件查处为重点,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再次表明了县委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动真碰硬的勇气。今年7月,县委政府成立了四个督查组,践行“一线工作法”,对全县开展了一次“拉网式”督查。主动收集排查问题线索,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二)以“四个体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在深化教育上体现责任。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县委书记讲党课活动,并依托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中心组学习等载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20余次。组织县级领导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领会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通报了各类反腐倡廉典型案例,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让各级党组织书记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运用讲话精神推动实际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县乡换届期间,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3000余人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87次。逐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和《换届纪律工作手册》8000余人次,开展培训16班次1210人。发放以“九严禁、九一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卡片25000余张,做到换届纪律三个百分之百。二是在积极支持上体现责任。积极支持纪委履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纪委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21个乡镇(场)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22个县直部门配备了纪检组长, 88个村(社区、分场)配齐了监督委员会,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及时整合资源组建巡察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编制,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细则,完善巡察工作制度,目前已完成两轮巡察。通过配齐配强县纪委班子,切实加强乡镇(场)纪委、派驻纪检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稳步推进巡察工作,形成“四位一体,全县一盘棋”的监督力量统筹使用机制,形成了县、乡、村全覆盖的监督网络。三是在专项整治上体现责任。针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相关措施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整治活动4项。加强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全县所有公车张贴公车标识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开展执法部门、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5次。四是在严格问责上体现责任。2017年以来,全县立案36件,结案3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2.58万元,谈话函询31人次,给予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31人,挽救了一批“跑偏了的快马”,止住干部违纪走向违法。
(三)以“四项措施”,切实保障主体责任。一是给“一把手”提醒。研究制定《关于在县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县委书记与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场)党委书记进行了勤政廉政提醒谈话;县长与政府各班子成员、各常委与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了廉政谈话,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层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大家强化纪律意识,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常管常严、自觉遵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目前已谈话140余人次。二是为“一把手”分权。严格实行“三不直接分管”制度(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项目)。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明确县委常委会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三是让“一把手”亮底。制定了《阿坝县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及乡镇(场)党政正职、县直部门正职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实施办法》等,接受纪委委员及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的质询和评议。四是促“一把手”带头。坚持“四个带头”(带头执行责任制,带头执行县委决定决议,带头维护党的纪律,带头接受群众监督)。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各党组(党委)书记带头签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做出廉政承诺,严于律己,勤政廉洁,促使领导干部做出表率和示范。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县委县政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阿坝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有不少薄弱环节。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履行主体责任只限于满足于一般性的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二是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一些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到位,没有层层传导压力,重业务、轻廉政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作风积弊尚未根除。一些部门和单位持续纠正“四风”不够彻底,工作效率不高;个别干部自我刚性约束不严,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时有发生。
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州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为导向,以规矩为“薪柴”,烧旺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以制度为“针线”,织密党内监督之网,进一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抓牢工作责任、抓严工作纪律、抓实工作举措,把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做到不放手、不松手、不缩手,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案件审查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图表分责制度、签字背书制度,把任务逐项逐条靠实到各部门、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强化压力传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报告、述责述廉和约谈提醒等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强化督导检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单位和部门要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落实平时随机抽查和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践行“一线工作”,切实改进作风。从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各项规定为重点,以深入推进“一线法”工作机制为抓手,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重点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不手软,深化专项整治,严格执纪监督,加强惩戒问责,认真解决作风不佳、行为不廉、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以立竿见影的实效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案件。以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紧盯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紧盯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扶贫开发等领域,紧盯审计线索、信访线索、举报线索,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也倒查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
(四)坚持廉洁自律,做到以上率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理好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