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阿坝州督察意见反馈会在马尔康召开
省环境保护督察阿坝州督察意见反馈会在马尔康召开
于会文主持 杨克宁作表态发言 尼玛木项晓峰出席
5月8日,省环境保护督察阿坝州督察意见反馈会在马尔康召开。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环境保护厅厅长于会文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强言宣读督察反馈意见;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克宁签收督察意见并作表态发言,州政协主席尼玛木,州委副书记、秘书长项晓峰出席会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今年2月26日至3月13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完成对我州环保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认为:阿坝州委、州政府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各项制度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意见要求,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要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对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每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于会文在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做到真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要理清责任,真正做到履职尽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全面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要压实责任,真正解决问题。认真落实《阿坝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协调议事作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要强化责任追查,坚决防止反弹。对环保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大监察和行政处罚力度,做到违法必究,严厉查处打击偷排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真正传导压力。完善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分解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增加环境保护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真正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杨克宁在表态发言中说,我们将严格按照督察组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立说立行、落实上务求实效。“变警觉为自觉”,坚决有力贯彻好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把牢环境保护“闸门”,自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省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思想自觉,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努力实现阿坝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步提升;“变震动为行动”,持续用力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对督察组指出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交办的82个环境问题,我们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扎实整改;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销号制”、“公开制”、“追究制”抓好整改落实。“变压力为动力”,不断加快绿色崛起步伐。以此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走出环境治理与生态资源开发并举的生态文明建设路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州前列。要加快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等“十大工程”和环境质量改善等“五大配套”工程,坚决打好“三大战役”。不断强化“河长制”、生态考核等制度建设,构建具有阿坝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保护“绿水青山”、守住“金山银山”。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徐芝文,州委常委、九寨沟县委书记罗智波,州委常委、纪委书记蔡刚,州委常委、副州长何斌,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卿刚,州委常委、茂县县委书记高加军,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副州长赵京东,副州长、壤塘县委书记严华,州政府秘书长贺松出席会议。
各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州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阿坝日报 记者 叶其军 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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