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
关于阿坝县环保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阿坝县环保局单位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决策、决定、决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水、大气、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阿坝县环保局单2018年重点工作
负责水、大气、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县环保局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阿坝县环保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6万元。阿坝县环保局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213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调出2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阿坝县环保局单位2018年收入预算2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阿坝县环保局单位2018年支出预算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万元,占62%;项目支出80万元,占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阿坝县环保局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3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调出2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万元,节能环境支出1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坝县环保局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调出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1万元,占5%;节能环境支出176万元,占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21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1万元。
5.节能环境支出17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县环保局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阿坝县环保局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2018年公务接待费0.19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增加0.03万元,同比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2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车辆运行标准调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阿坝县环保局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6万元,同比减少100%,原因:单位性质改变由事业转变成行政。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