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
关于阿坝县发改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阿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为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8年年初我单位共有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行政工勤3人。年底机构数1个。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7年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保持经济稳健运行;二是坚持项目投资拉动,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三是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四是强化税收金融监管,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五是聚焦民生福祉改善,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本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300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局2018年收入预算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局2018年支出预算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万元,占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万元,占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
1.一般行政运行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万元。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万元。
5.住房公积金支出2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无变化。
(二)2018年因公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无增长。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2.5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汽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标准提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较2017年预算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