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
关于阿坝县物价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阿坝县物价局基本职能
规章和政策规定,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负责监测、分析、预报全县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标准,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列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县境内的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管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各种乱涨价、乱及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负责全县境内的各类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品、农副产品、公用事业成本监审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负责全县各类罚没物、赃物、拍卖物、抵押物、车辆物损等的价格鉴定认证。
(二)阿坝县物价局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工作:做好粮食、主副食品、成品油、建材、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和动态掌握,按时按质向上级部门报送报表;做好异常时期价格监测和动态分析;做好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所涉及项目的成本监审。
2.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定点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是粮油副食副食品、成品油及其他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强化行业明码标价规范工作,开展反不正当价格行为工作,重点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涉农、教育、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的专项检查。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及时掌握各种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
3.价格认证工作:认真做好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认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县物价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8.2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126.24万元,医疗卫生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2万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阿坝县物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阿坝县物价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8.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26.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2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64万元,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的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阿坝县物价局2018年收入预算178.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2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阿坝县物价局2018年支出预算17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2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阿坝县物价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2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64万元,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的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2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坝县物价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2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4.64万元,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的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24万元,占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2万元,占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8万元,占4.5%;住房保障支出15.01万元,占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阿坝县物价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物价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阿坝县物价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取暖费、工会经费。
2.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县物价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阿坝县物价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0万元,无变动。
(二)2018年公务接待费0.13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0.11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标准提高。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0万元无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阿坝县物价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78.2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64万元,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的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