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吉玛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
关于阿坝县求吉玛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按照阿县委办【2011】114号三定方案文件精神,求吉玛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是落实政策;二是促进发展;三是维护稳定;四是加强管理;五是提供服务等。
(二)本单位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财务工作目标:夯实基础工作,深化工作细节;提高人员素质,优化工作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求吉玛乡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是独立的预算机构,根据三定方案所述职责,求吉玛乡设5各内设机构:(包括直属事业机构)党政办公室、综合发展办公室、3个乡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文化中心)。求吉玛乡现有行政人员17名,工勤2名;事业人员5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求吉玛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万元,上年结转24万元;2018年求吉玛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4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3万元,医疗卫生18万元,农林水事务5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的调整及正常调资。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求吉玛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4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万元,占1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求吉玛乡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万元,占98%;项目支出7万元,占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求吉玛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的调整及正常调标。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2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3万元,医疗卫生18万元,农林水事务5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求吉玛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的调整及正常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事务59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3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万元,占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万元,占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万元,占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461万元,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2.医疗卫生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综合的改革。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的监管。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求吉玛乡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无变动。
(二)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47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0.44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公业务费财政预算标准提高。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无变动,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求吉玛乡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0万元无变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求吉玛乡人民政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1%。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求吉玛乡人民政府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1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