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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仁扎西同志在阿坝县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1次全体会暨2017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

【 发布日期 : 2017-10-20

【 关 闭 】

 

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宗教工作

1.强化人员管理,寺庙秩序日趋规范。一是稳步推进僧尼持“双证”驻寺和户口登记核对等制度,健全完善了一僧尼一册动态信息台账和分类明细台账。二是加大僧尼出入境护照、边境通行证的审批力度,规范了僧尼出入境管理,有力促进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证办理工作。三是健全寺庙社会保障体系,对寺庙僧尼享受低保、五保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基本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全面启动五明佛学院劝返僧尼安置工作,落实了干部帮教、管控和不回流、不向重点寺庙转移责任。五是按照寺藉、户籍双向管理原则,全面落实重点人员贴身管控责任。

2.强化场所管理,寺庙建设日趋规范。一是全面落实重点寺庙门禁管理制度,僧尼外出管理不断增强。二是着力构建双向管控责任体系,做到管控工作统筹兼顾、无缝覆盖,管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全面落实网格化防控管理,全县所有寺庙都组建了巡逻巡查联防队。四是严守寺庙用地控规底线,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寺庙用地的检查,及时处置格尔登寺南大门外等违规搭建。五是加强寺庙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排查整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保了寺庙无重大火灾发生。

3.强化活动管理,寺庙活动日趋规范。一是系统分析敏感时段寺庙举办的佛事活动,建立明细台账,抓好全程监管。二是从严审批、从严管理宗教活动,确保活动严格按照审批台账内容举办。三是落实宗教活动管控责任,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了活动平稳有序的开展。

4.强化财务管理,寺庙财务日趋规范。坚持把寺庙财务监管纳入政府依法管理范畴,寺庙经营从过去非法经营、偷税漏税逐步转向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管理更加公开透明。

5.加强教育培训,深化寺庙法制宣传。一是组建法制宣讲组,深入开展“法律进寺庙”工作,纵深推进寺庙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僧尼的法制意识。二是积极做好寺庙法律明白人建设工作,利用好寺庙法律顾问的作用。

6.加强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寺庙达标升级。“三级联创”为抓手,201755日至11日组建阿坝县藏传佛教寺庙综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县42座藏传佛教寺庙及1座清真寺、17个乡镇寺庙管理所、9个寺庙管委会进行了综合执法大检查。逐寺摸排问题隐患,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办法、升级措施等871项考核细则,推行省州县三级文明和谐寺庙联创。

(二)民族工作

1.加强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积极利用阿坝县精准扶贫工作等有力契机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巩固好民族团结月活动成果,继续加强对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到目前为止,创建工作已全面启动。

2.加强防范,协调民族关系、解决民族纠纷工作稳步推进。及时完善了各种预案,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活动,及时排查处理了各类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隐患及民族间的纠纷等突发事件,我县未出现任何因民族问题而引发的集会、游行、示威、械斗等群体事件。

(三)民委、两资工作

——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按照我县民族经济和生活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省、州民委项目投资倾向,民委渠道项目申报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257万元,申报补助资金180万元。两资项目申报项目6个,总投资1088万元,申请补助资金605万元,其中: “四小”工程项目2个,总投资121万元,申请补助资金85万元。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项目1个,总投资800万元,申请补助资金400万元。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综合服务设施示范工程项目1个,总投资114.2万元,申请补助资金80万元。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推进工程项目1个,总投资42.8万元,申请补助资金30万元。民族地区农牧民增收创业带头人培训项目1个,总投资10万元,申请补助资金10万元。 

——工程项目顺利开展。全面启动2016年民委、两资跨年项目和2017年下达的项目。跨年项目实施情况: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民族团结进步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由龙藏乡负责实施,目前正在招标。阿坝县查理乡新之浪文化传习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由文广新局负责实施。各莫乡查不让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由各莫乡负责实施,现在已完工。2017年项目实施情况:阿坝县柯河乡色日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由柯河乡负责实施,目前正在实施中。阿坝县德格乡德格村入户路建设项目,由德格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目前已完工。阿坝县德格乡日进贡村入户路建设项目,已经完工。阿坝县河支乡甲依村路面硬化项目,由河支乡负责实施,目前正在实施中。神座村特色加工厂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由查理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目前正在实施中。安羌乡安羌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由安羌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目前正在实施中。四洼乡下四洼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由四洼乡负责实施。截至目前,两资项目库中已入库项目163个,项目总投资4244万元,申报补助资金3821.2万元。

(四)格尔登寺管委会工作

1.周密防控监管,寺庙稳定可控。严格落实州、县联指的安排部署延续了2015年打破3.16魔咒”的良好态势,巩固了阿坝县及格尔登寺持续和谐稳定的局面。

2.加强日常监管,寺庙秩序明显改观。一是全面巩固提升僧人持“双证”驻寺制度,健全实有人员“一人一册”实名动态登记制,按季度开展清理清查,提升推进“以证管人”效果。二是加大重点人员的监管力度,继续按照“三包一贴”工作方案,强化教育、转化和管控。强化僧人日常行为监管,进一步细化完善寺庙僧人离寺请销假制度,通过寺管会、民管会、戒规僧约执行监督委员会联合监督,严格执行寺规戒律,寺风、教风得到明显改观四是加强民管会的对接帮促,定期走访约谈,加强定向教育,有计划、有目标的组织寺庙民管会班子和寺庙高层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五是对今年7月闻思院铁棒喇嘛的换届工作,提前介入,做好拟任人员的调查、背景分析、甄别等工作,掌握工作主动权,并对格尔登寺籍活佛的现状、传承体系、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调查,分类施策,提出了意见建议。六是通过面对面宣讲、发放藏汉双语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累计开展政策法制宣讲19场次、进扎康宣讲612次,覆盖僧人1800余人次,发放《青海法制报》、《岗坚少年报》等报刊杂志1800余份。

(五)语委、古籍工作

加强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督查,不定期对全县各个部门、商铺的门牌、横幅、标语等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另外,继续指导民族古籍《藏族卷》和《回族卷》的补报工作。

二、2017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宗教工作

一是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按照寺庙ABC分类管理方案,以“三级联创”为载体,强化问题销号管理,扎实推进寺庙升级达标工作。二是强化寺庙领导班子建设。组织高僧大德外出考察培训,通过专题教育等方式加大团结争取,加大代表人士培养使用力度,确保寺庙人权、财权、事权、教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僧尼手中。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结合县情寺情,研究制定人财物事等制度规定,逐步完善涉寺涉僧法规制度政策体系。四是深化寺庙法制教育。纵深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持续开展知法学习、守法宣讲、用法释问等活动,引导寺庙及僧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领导和管理。五是强化寺庙管理与服务。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落实好州委“大民生带小民生”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广大僧尼团结在党委、政府周围,促进寺庙文明和谐。六是深化重点寺庙专项整治。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理并行,依法管理与民主管理并重,社会化管理与公共服务并举的思路,持之以恒推进重点寺庙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推进问题寺庙治理从治标向治本转变。七是加大管委会、所队伍建设力度。加强干部的管理和干部工作状态、工作作风的建设,加强纪律约束。采取集中轮训、抽调培训、挂职培训、学习考察等方式,提升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和能力八是全面推行联动管理。实行管委会、民管会、派出所、乡镇“四位一体”联动,落实三包一贴工作制度和僧人离寺请销假制度,实现人员管理“底数清、情况明”。九是全面推进寺庙经营性资产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核查无证经营商铺,督促商户尽快办理相关证照;加强寺庙经营性资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明确寺庙经营性资产纳税主体和纳税关系,全县所有管委会、所与相关部门做好衔接,有理、有序的开展好这项工作。十是抓紧完成宗教教职人员备案颁证工作。对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开展资格认定、备案及验收工作,并将备案僧尼信息录入宗教工作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十一是督促指导活佛转世相关工作。巩固活佛转世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继续督促指导活佛转世的申报及后续相关工作。十二是强化寺庙用地的审查。严格寺庙用地审批制度,严防寺庙违规违法用地事件的发生,坚决而有效地进行专项治理。      

(二)格尔登寺管委会工作

1.继续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做好寺庙敏感节点防控工作。加强人员管理,对格尔登寺2017年佛事活动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寺庙佛事活动举办申报程序,加强维稳评估。按照既定方案,稳步推进寺庙财税监管试点和财务监督审计工作,进一步推进目标任务销号管理,逐步规范寺庙财务管理,推进各项财务制度落地见效,完善寺庙经营性资产管理台账,定期对寺庙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定期公开寺庙财务收支,严防资金体外循坏。

2.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组建成立法律宣讲团分片区、分扎康开展法制宣讲,并引导寺庙高层向自己的徒弟和学经人员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3.做好升级达标工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依法强化寺庙管理,抓牢抓实主导权和主动权,维护好寺庙和谐稳定的局面,今年底将格尔登寺升级为中间状态寺庙。        

(三)民委、两资项目管理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民委、两资项目管理工作。安排好近几年准备实施的项目,列入前期项目计划,深入开展前期工作,为项目开工创造条件。同时,继续做好项目库建设,将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转入项目储备库,加大争取力度,力争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加强民委、两资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资金拨付监管机制,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项目推进中的资金安全,从而确保民委、两资项目落到实处。二是深化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根据民族地区优势,把创建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单位党建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奖惩。所有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相互配合,按照创建计划,全面做好2017年民族团结省州县各级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继续进村入户宣传民族政策,深入挖掘典型事例并做好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创建氛围。加大创建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推进创建点的进步与发展。